「他們竟將拯救自己的天主忘記」(詠106:21)。聖詠作者這話,概括了大部分舊約的內容,因為舊約的子民,常將天主的恩德忘記。天主在舊約中的其中一個特徵就是記念,祂不會忘記!正如婦女豈能忘掉親生的兒子?縱然她們能忘掉,天主也不能忘掉我們;祂已把我們刻在祂的掌心(參依49:15-16)。可是,人卻慣常將天主所行的偉業,一一忘掉。
人生確實有很多事情,需要我們刻意地去忘記,因為我們不該把已成過去的痛苦經歷,變成永遠將自己欺壓的包袱。我們需要讓痛苦的回憶接受治療,使傷口愈合。當我們不再受痛苦的回憶折磨時,我們的回憶可望相似天主的記憶了。
努力學習去忘記的同時,我們也得學習以天主的記憶去記憶。一般來說,天主記念的不是人的罪,而是祂的盟約,祂的慈愛、憐憫。有生一日,我們都必須緊記天主是慈愛的,祂憐憫我們每一個人。耶穌說:「你們要這樣做來紀念我」。
主,請教我們永遠記念祢的恩德,日復一日更懂得將祢的慈恩銘記於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