踏入禮儀年的最後階段,教會通過今天的讀經,讓信眾反省生命在走過終結的階段,以及世界過了終窮時,我們會迎接的是一位怎樣的君王基督:「為義人伸冤,執行正義」的審判者,還是給受苦者安慰、憐憫悔罪者的善牧?
當一個階段、一個時期結束後,我們評核自己在這期間締造的成果,檢討有關的得與失。所謂「蓋棺論定」,從人性經驗來說,這是自然不過的;按這個人性的思維,基督在人的生命終結、世界終窮時,對人的作為進行審判自然是「合情合理」。然而,如果我們把目光轉到全知、全能的造物主身上時,我們不得不問,審判為祂又有甚麼意義呢?所以,古代的智者,在描述這位審判者是「決不看情面」時,給後人提供了一個深刻的註腳:「凡誠心誠意恭敬天主的,必蒙接納」,因為他體會到,上主真正期盼的,是人全心全意的皈依。
憐憫世人的主,求祢指引我們學習稅吏那謙遜認罪的精神,誠心誠意期盼祢的再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