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闡釋作祂門徒的條件,要求我們惱恨自己的家人,甚至惱恨自己。耶穌所說的「惱恨」,並不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怒恨別人的意思,而是指將家人及自己放在次要的地位。
天主所頒布的十誡,第一誡便是「除我之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」(出20:3);在首席的當然是主耶穌基督,自己和家人只能佔次席。天主願意我們明白,為了愛祂,犧牲在所難免;耶穌為了愛我們,不也是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了嗎?天主不願我們把對家人的愛心成為遠離祂的原因。
所謂「犧牲」,並不一定指犧牲性命。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,很多時候我們都要作出抉擇,選擇做甲事情抑或乙事情。選擇前者,便要放棄後者;選擇後者,便要放棄前者。如何選擇在乎甲或乙事情的重要性。在主日,我選擇往教堂參與感恩祭,抑或與朋友往郊外遠足?最終的決定要能使我更親近天主,更好地讚美、尊重、事奉祂。
其實,當我們領洗時,便選擇跟隨耶穌基督。可惜,我們都有軟弱的時候,但天主願意幫助我們選擇,使我們能大聲歡呼:
我們都是基督宗徒,多麼光榮!
忠跟隨基督,宣揚福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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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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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 喜樂和痛苦都獻給您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您在祭台上 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 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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