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今天的術語來說,福音的少年人不折不扣的遵守了十誡,是一個好教友了。然而,若要進一步跟隨基督,則嫌不夠,尚要捨棄自己的一切來跟隨祂。
十誡中的第一條,是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。但很多時,人欽崇的是錢、名譽、著數、享樂、肚腹,而不是天主。為這少年人,要捨棄的是錢。為不同的人,或許有不同的捨棄:有的是壞習慣,有的是食,有的是身分,有的是享受……。但耶穌要求的是捨棄一切,以天主為至尊,為中心;一切都為了祂,愛祂在萬有之上,讓祂進入我們的心中,做我們的主人。這樣,祂那無限的幸福,才能降到我們身上。
信德不足會怕失去所擁有的東西,於是拼命將這些東西抱緊,但卻生活在恐懼中。因為在「有限」的角度來看,所擁有的東西,必有用罄的一天。
厄里叟為了追求厄里亞的精神,鍥而不捨的追隨他,跟他到貝特耳,到耶里哥,到約但河。結果,他獲得了所追求的恩寵。
天主,你是生命之源,你是至真、至善、至美,無限的慈愛,無限的智慧和能力;擁有你便是擁有一切。天主,求你幫助我們學著追隨你,愛你,渴慕你。阿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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