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主與以色列民的關係以盟約為基礎。今日的申命紀,是梅瑟對盟約的冗長演說(12-25章)的結尾陳詞,總結了以民和上主之間的盟約責任。以民明認上主是天主,願履行祂的道路,恪守祂的法令、誡命和規則,聽從祂的話;而上主的義務就是明認他們為特選的人民,並使他們在名譽、聲望和光榮上,遠超過其他民族,成為屬於上主的聖潔人民。在講述以民的責任與天主的義務之前,申命紀都加上「今天」兩字。它不是說這些諾言是舊的,昨天才有效,或是未來的,明天才兌現,而是說「今天」。換句話說,是沒有時空限制,永遠有效。根據申命紀31:10-13,以民每逢七年,即在帳棚節期內,再次宣讀這梅瑟寫下的法律。約史雅為南國猶大君王時,更重宣了這法律書(列下23:3),重申以民履行盟約關係的重要。
耶穌基督來了之後,祂以愛為一切誡命與法律的總綱。今天瑪竇福音的真福八端解釋說:「……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……」。愛的盟約,涵括所有人;「今天」被提升到耶穌基督內,舊約在耶穌基督內達至圓滿。
上主,磢獄|命和法律,萬古常新;品行完備遵行磢漯k律的,才是真有福的;遵守磢獄|命全心尋求磢滿A才算是真有福的。(今日答唱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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