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論佃戶的理由是否正確,他們聲稱擁有土地權的事件,經常在歷史中出現,令人想起馬克思主義的口號「土地是屬於耕者的」。一些猶太法律都助長此趨勢 —— 當一個猶太教徒死時沒留遺囑,他的土地就變成沒有持有人,業權遂歸首名索求的人。通常佃戶是最先提出擁有業權的,因為他們實際是佔用著土地。所以,佃戶計劃謀害地主的兒子,並非不可能。
瑪竇的詳述使土地、地主、園戶、工人和兒子喻指何人,昭然若揭。再者,耶穌借用了納堂先知對付達味的技倆,在描述園戶的罪狀時,其實是在誘發聽者自定己罪。他們中了計,結論已十分清楚,耶穌毋須言明:「你們就是那些人!」祂反而清楚說了:「為此,我對你們說:天主的國,必由你們中奪去,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」。
主,請以慷慨的熱忱充滿我心,使我意識到自己的自我中心和野心,並意識到自我中心和野心招來的罪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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