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罪惡的態度關係到人是否得救,也決定了自己是否能得天主的恩寵。面對罪惡,同流合污還是獨善其身,都不是基督的精神。今天的兩篇讀經,都教誨我們如何對待罪惡與罪人,也都明確表示,只要我們這樣作,天主的恩寵就會臨於我們當中。
第一篇讀經記載,對罪惡而悲痛哀歎的人,要被劃上十字印記。他們不會為天主所忘記,也不會與罪人一樣被毀滅。毀滅罪人時先是聖殿的長老被殺死,因為負有教導的責任,雖然自己沒犯罪,別人的罪他們也逃脫不了關係。為人父母、做神長、做官長,以及身居教育、輔導崗位的我們,要注意這一次次的警鐘,引以為戒!
福音上耶穌明確告訴門徒,要如何對待得罪自己的人,也說明了教會的必要功用。只要我們同心合意因主的名祈禱、生活,耶穌就在我們中間。只要我們生活在教會內,與教會一起潔淨自己與他人,我們一定是主耶穌的好門徒。也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永遠是天主的家人。
主耶穌,求祢讓我明瞭自己的責任與義務,盡好本分,成為祢所喜愛的門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