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音的兩個比喻,說明做耶穌的門徒,要有承擔,要能棄絕自己。耶穌開口便令人大為吃驚,因為祂說,做祂的門徒,要「惱恨」自己的父母、家人,甚至自己的性命。然而,耶穌這話,以至在希伯來語文中,「惱恨」其實意謂「超脫」、「減少依戀」。耶穌不希望跟隨祂的人,只是因為無聊,或出於好奇,而非經過深思熟慮,願意委身步祂的後塵(背起自己的十字架),為著祂的緣故而放棄一切,包括父母、家人,甚至自己的性命。
跟隨耶穌的人必須全盤考慮自己所擁有的和能夠付出的。建造一座塔需要費用,長官亦須清楚自己的軍隊實力。如果沒有經過小心審視擺在前面的是甚麼,不能稱自己是門徒。
保祿提醒羅馬人,在愛天主愛到極點,這首要任務之後的,是愛近人。愛近人就是愛天主(迦5:14;若4:20-21),所以,有承擔的門徒,要準備好為著愛天主和愛近人而犧牲自己。耶穌不是叫人「惱恨」,而是「減少依戀」,換句話說,要有先後緩急的次序,要能辨別自身的價值觀為何。
無私地去愛,殊非易事!但主祢已經給我們展示了方法。願我們都能深入默觀祢在十字架上的無私大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