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以民背棄了天主,破壞了天主與他們所立的盟約(則16:15-34,59),天主卻沒有將盟約作廢,反而跟以民重新訂立一個新而永久的和平盟約(則34:25;37:26)。天主與人的關係,從此進入了一個新紀元。
大地的產物本是天主賜給祂的子民的禮物,人理當按天主的旨意去使用,可惜以民卻把這些恩惠奉獻給其他的神(則16:18-21)。換句話說,以民視自己為這些產物的主人,任意使用。人破壞了盟約,只有天主可以將盟約重新建立。以民犯了罪,天主懲罰他們,但沒有毀滅他們。索多瑪和撒瑪黎雅的罪,比以民所犯的罪還要輕,天主卻消滅了它們。天主唯望以民看到自己的罪,看到天主的寬恕,而自覺羞愧(則16:49-52,61-62),回心轉意,懺悔改過。
天主忘不了祂與我們訂立的盟約。盟約遭破壞,祂又重新與人訂立新而永久的和平盟約,讓我們堪當做祂的子民(則16:62)。
上主!我稱頌祢,因為祢雖向我發了怒,但祢的怒氣已止息,並且還安慰了我。(依12: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