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日
( 五 )
四旬期第一週
厄則克耳先知書 18:21-28
聖詠  130[129]:1-2,3-4,4-6,7-8
瑪竇福音 5:20-26
《和平》首頁本月份《和平》目錄
本月《和平》出版資料
訂閱《和平》
怎樣利用《和平》祈禱?
 
 

厄則克耳在第一篇讀經中指出,成為義人或惡人不會是一成不變的事,而是一種有可能改變的存在形式;天主對人的看法也不會一錘定音,而會按人的行為變化加以區別對待。耶穌時代的法利塞人卻把義與不義與宗教形式聯繫,以為在形式上守好法律,就算「義人」了。這就是耶穌要門徒們超越的「義」。祂用第五誡舉例說明。

十誡雖然在形式上是消極禁令,實質上卻是為讓人積極地愛主愛人;天主禁止殺人的本意,是讓人尊重和愛護他人。在這個意義上,辱罵和殺人就只是五十與百步之間的區別,本身都是對生命的不尊重。一個不尊重天主所愛者的人,一個對別人懷恨於心的人,怎能與身為愛的天主相結合?所以,為使奉獻不淪為偽善的形式主義,在獻祭前就需要先與他人和好。

和好首先是為讓自己獲得平安。被懷恨的對象總是令我們身心靈不安的人,辱罵和殺害是一種消除不安的方式,但其實平安才是殺人背後的真正需要。只有不再把對方當作威脅,才會感到平安,因此需要和好。



主,請教我樂於與別人修和。



本月每日奉獻禱文
耶穌聖心,
我靠了瑪利亞貞潔無玷的心,
將今天的祈禱、工作、
喜樂和痛苦都獻給祢,
為補贖我們的罪過,
為成就祢在祭台上
時時刻刻奉獻的旨意,
特別為本月內
教宗託我們代禱的意向祈禱:

總祈禱意向
願堂區以聖體聖事為核心,
逐漸成為一個信仰、
友愛的團體,
並接納最有需要的人。

註解:和平之聲


聖言之母 為我等祈





© Copyright Shalom 2023. All rights reserved.